推理課之:「把歷史當小說寫」 - 林夕

推理課之:「把歷史當小說寫」 - 林夕

「昨天講到東野圭吾短篇小說《微不足道的蓄意》,老師我跟作者比賽,還沒看到十頁,首先用排除法,肯定最有明顯殺機的魯蛇不是兇手,為什麼?」

「以我推理,老師做過警察,有探案經驗。」

「非也,昨天說過,看書首先看作者。長期暢銷作家很懂得炮製最搶眼的事實,必然不是真相全部。暗戀校花的魯蛇會殺掉校草,這畫面最juicy,正如街上有人點火,最方便的推論就是要推翻政府,你怎麼肯定沒有人插贓嫁禍?兇手對校草起了殺機,最後付諸行動,也可能考慮到有魯蛇做代罪羔羊。那你們猜猜還基於什麼判斷魯蛇不是兇手?」

「我知。老師說過你的眼睛就是法庭。」 「法官憑心證斷罪,就枉為法官。老師看小說從書寫角度着眼。這篇不用全知觀點,故事的我,就是魯蛇,通過第一人稱描述劇情。若我是兇手,內心獨白變成殺人自白,剝奪了讀者推理機會。同理,若歷史書對殺人事件描述,作者滿口我我我,那就需要用推理能力判斷,有什麼是作者看不到或故意不提的事實。」

「好啦好啦,快點劇透吧,誰是兇手?」

「答案事小,猜猜憑什麼細節猜到作者安排最重要。校草是人生勝利組,但這勝利由誰定,誰說勝者就沒別的理由輕生?這短篇取名《微不足道的蓄意》,在有意無意間放出一條線索。若有所謂非蓄意自殺,校草死因裁判會判定死於意外,即是現在很流行的被自殺。暗戀好友女友的魯蛇是第一人身稱,out、校草,out。三人行只剩下校花。既然出於『微不足道的蓄意』,兇手應該不是有計劃有組織地行兇,憑那十頁篇幅,推論只能到此。」

「老師,有問題。始終要知道校花有什麼意圖殺自己愛人啊。作者當然會在後面交代,但跳過鋪排細節,看推理小說就沒意思了。」

「問得好。如果A是關係,B是動機,C是結果,推理小說必然先寫C,A緊隨其後,最後揭露B作為拼圖最後一角。我只看十頁,即咬定校花行兇,的確沒意思。正如那本《香港極簡史》,只用兩三頁寫反修例期間事件,先提C,有市民點火,甚至扭曲B,更不提A,市民與政府若如小說關係,何以會翻臉。還有,市民翻臉,警察怎麼會沒行動,行動細節引致的後果略過不提,推理小說迷一定知道,邏輯上缺少那一角,才是刻意誤導你的關鍵。

所有故事的名字,都有引導或誤導讀者中伏的動機。名為《極簡史》,只能吸引到頭腦簡單的人覺得可信,但是天下懶人多,洗腦對推理讀者卻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