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記者要自行「檢討」報道

湯家驊:記者要自行「檢討」報道

【本報訊】警方日前出動大批警力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以涉違國安法拘捕壹傳媒高層及傳媒工作者。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若記者在報道呼籲外國制裁的新聞時,有意推廣事件令其達到目的,則有可能違法,「提醒」記者做相關報道時要自行「檢討」是否屬違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訪問時,被問到《蘋果》是否有機會被「封舖」時,就拒作評論。

譚惠珠:拒評會否「封舖」

就外界憂慮記者若涉及訪問呼籲外國制裁的人士,是否同屬違反國安法,湯家驊昨午出席活動後向傳媒表示,案件與新聞自由無關,「我覺得一般嘅新聞工作者有機會干犯國安法嘅機會係零」,但指若網上有涉及呼籲外國制裁的文宣,就「唔好再去掂呢啲文章」,否則有機會等同「推廣犯罪行為」。

他續指,記者報道事實沒有問題,但不能「認同背後目的、你係想推廣背後嘅目的,令佢成事,或者有機會達到目的」,湯又指,新聞工作者要「自己去檢討」相關報道,免除違法嫌疑,又否認做法等同着記者「自我審查」,稱一般的專業新聞報道不會有類似問題發生。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搬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指,「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但該權利可因為「保障國家安全」要予以某種限制。她強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非「免死金牌」時,當被問到《蘋果》是否有機會被「封舖」時,她推說不清楚警方掌握的證據而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