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搜蘋果】
【本報訊】警方國安處日前派出500名警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等五人,當中三人前晚獲准保釋候查,遭繼續扣押的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及三間《蘋果》相關公司被落案控告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張、羅申請保釋時透露會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惟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批兩人保釋,下令他們還柙至8月13日再訊。今次是首度有新聞工作者因涉國安法收監。
控罪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59歲)及羅偉光(47歲)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違反國安法第29(4)條,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庭上可見張、羅均略帶疲倦,張向旁聽席揮手、點頭及豎起拇指,羅則打出「OK」手勢。惟得知保釋被拒後,羅黯然低頭,張則半舉右手鼓勵同事。旁聽人士高喊「羅生、張生加油!」並叫「頂住呀!」
律政司昨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徐倩姿代表,案件主管為國安處高級督察曾曉雅。張、羅分別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大律師李澍桓代表,三間公司由大律師許琪莉代表。控方稱警方撿取了超過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需時作法證檢驗及進一步調查,申請將案押後至8月13日再訊,其間反對兩被告保釋。
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但為兩被告申請保釋。辯方指,張願意提交300萬元現金保釋,朋友可提交50萬元人事擔保金;他可居於報稱地址、每周三次向警署報到、不離開香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已被警方沒收的英國護照、特區護照及回鄉證。
此外,張會立即辭去壹傳媒集團的所有職務,除了辭職及交接事宜外,不會再處理壹傳媒職務,亦不會參與任何媒體機構運作。最後,張承諾保釋期間不會直接或間接聯繫外國政客、不會參與及接受訪談、不會發表或轉載任何文章,及不會在公開媒體及社交平台發言。
羅透露已通知公司,他將辭任《蘋果》總編輯及董事職位,保證不會再參與壹傳媒運作及職務。此外,他可提交10萬至20萬元現金擔保,友人亦可提供10萬元人事擔保。他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願意接受任何法庭認為有需要、或能釋除控方疑慮的條件,包括禁足令。惟蘇官最終拒絕批准兩人保釋,兩人放棄每八天可覆核保釋的權利。
同日被捕、前晚獲准保釋的《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在庭外表示,對兩人被拒保釋感失望難過,冀盡快提出保釋上訴,並表明報紙今日會如常出版。被問到事件對《蘋果》影響,陳指會盡量繼續營運,「我哋一路喺(法院)上面就係傾呢啲嘢」,需時消化資訊及詢問法律意見,「呢啲嘢係進行中」。她透露自己暫未辭職。
壹工會對張劍虹和羅偉光被拒保釋感傷心難過,盼望他們保重,會密切關注日後審訊。
案件編號:WKCC23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