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音書●倒米代言人 - 余家強

人事音書●倒米代言人 - 余家強

《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被捕,同事叫我代她一次專欄,意即,倘若她趕得及親手操刀,這篇便順延至我自己的地盤。論timing,當然星期六刊登的好,但同時意味着陳沛敏拘留較久,我寧願稍遲與讀者見面。

且說,歐洲國家盃記者招待會上,葡萄牙前鋒C朗拿度一手挪開枱面的可口可樂,高舉瓶裝水提大家drink water,令可樂股價應聲蒸發310億港元。緊接着,法國中場普巴亦挪開枱面的Heineken啤酒,上善如水啊。

飲品商不知花多少錢才買到這搶眼贊助位置,球星們不喝便罷了,仲要如此倒米。坊間推測C朗與可樂有宿怨,但想深一層,運動員不飲汽水,本就天經地義。C朗年已三十六歲,球王寶座保持不容易,據隊友艾拉憶述,到他家作客,C朗餐桌上莫說汽水,果汁都欠奉,只擺清水,兼且食食吓沙律竟話要做gym,苦行僧生活得貫徹始終。至於普巴拒絕酒精,更不必說,之前香港某馬拉松賽事於中途供應啤酒贈飲,被批靠害跑手,要立即叫停。

講到尾,代言只屬假象,尤其愈大明星往往愈不可信。佘詩曼替Wanko拍廣告,但她平時穿不穿Wanko呢?收錢的場合才穿吧。按筆者歷年從事專訪經驗,本地女星清一色喜歡穿外國超級品牌靚衫出鏡。舉多一例你就明:袁詠儀教大家可以在家中用Salon de Pro自助染髮,但她會不會真的捋起衫袖DIY呢?應該不會吧,去salon才夠pro嘛。

還有,陳奕迅怎可能光顧麥當勞?林淑敏靠健康食品抗癌?消費者都心知肚明,豈當得真?於是引出一個根本性問題──那麼,為何還要高價聘請明星擔任代言人?因循怠惰的想法認為,群眾崇拜偶像,偶像做什麼都照跟,忘記了民智漸開,或會因熟悉的臉孔多留意兩眼,卻未必聯想到有樣學樣。

這正正是現時主流廣告的困局。網上媒體流行起用素人/奀星帶貨,勝在夠raw夠貼地,消費者覺得條件相若,倒產生共鳴。

懷念從前,《歡樂今宵》中段插入推銷產品的環節,小時候我衷心相信藝員像我晚晚用AXE幫媽媽洗碗。何止,我還相信日曆牌上亂key的鄧麗君、汪明荃,與我家幫襯着同一間糧油雜貨舖糴米買火水。那是沒太多考究、渾沌天真的good old 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