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凍結三間與《蘋果》運作相關的公司資產,涉及1,800萬元。警方文件顯示凍結令長達兩年,更警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不得處理被凍結資產,違令可判監14年。警方又特別警告,《蘋果》正受國安法調查,任何人、公司或子公司協助《蘋果》運作都可能觸犯國安法,意味集團內部調動資金隨時踩中紅線。據悉,《蘋果》將向保安局申請許可,解凍部份資產向員工出糧,若申請失敗將會上訴至高等法院。
被凍結資產的三間公司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警方昨日亦控告該三間公司違反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警方消息指,已要求七間銀行不得處理該三間公司在銀行賬戶內的財產,包括轉賬、協助融資等。七間銀行包括滙豐、恒生及星展銀行等。
警方前日曾向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發信,指除非得到保安局許可,否則不得處理被凍結資產,任何協助或教唆同樣犯法,違者可判監七年及罰款。警方又警告張劍虹,若處理被凍結資產有機會被視為洗黑錢行為,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
除了警告張,警方特別指出三間公司懷疑違反國安法正受調查,任何人、公司或子公司在金錢上或經濟上協助受查公司運作,一旦受查公司日後有任何行為涉嫌違反國安法,資助一方都將被視作有份危害國家安全。
據知,前日管理層曾經開會,討論員工支薪方案,包括從集團的其他子公司調動資金應急,不過昨日收到凍結令文件後,認為有關方案不可行。最終管理層決定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向保安局申請許可,希望可以解凍部份資產,以支付員工本月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