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榮脫罪 官指面容不似片中疑犯

王志榮脫罪 官指面容不似片中疑犯

【本報訊】六名不認罪被告中,爭議身份的王志榮是唯一脫罪的人。葉官裁決指涉案片段清晰度充足,惟王的臉容與片中男子不完全相像。雖然證據顯示從王家中撿獲的褲子與片中相似,獨特款式的波鞋完全相同,而王更與片中人居於同一大廈,但葉官認為王僅為施襲者保管鞋子,純屬自招嫌疑,不致入罪。

辯護律師:法律就係好奇怪

王的代表大律師關唐利昨在庭外表示,無罪結果屬預期之內,不認同控方舉證粗疏。被問審訊結果能否還社會一個真相,關不予置評,卻又補一句:「因為法律就係好奇怪嘅。」他在追問下欲言又止,表示「唔可以再講」。

涉案片段顯示,王曾在西鐵站大堂高舉垃圾埇蓋,襲擊閘內人士,並在月台上指罵車廂內的乘客。控方依賴片中人外貌,斷定王身處車站大堂。雖然他大部份時間戴上口罩,但控方認為口罩之外仍露出王的雙眼、眉、額、耳及髮型,顯示了各部位的幾何比例,例如距離、高低等,足以辨認身份。王的住所亦搜出片中顯示他案發時身穿的衣物,包括有紅字的白色T恤、啡色短褲、有黃色鞋帶的黑鞋等。

葉官引述辯方鑑證專家報告,指警方撿取王的白色T恤,並非片中人身穿的那件,亦不能肯定片中波鞋屬他擁有的一雙。葉官又分析指,片段清晰度足夠,惟片中男子容貌與王不完全相像。不過,葉官對比片中波鞋及從王家中撿取的波鞋,稱肯定是同一雙,推斷王為片中人保管波鞋,屬自招嫌疑。

至於另一名同樣爭議身份的被告蔡立基,則被裁定罪成,控方透過片段辨認他。辯方早前陳詞指片段質素太差,不能用作辨認身份,且片中人當時身穿的T恤並非獨一無二,在市場上也可找到,庭上亦沒對比在蔡家中搜出的衣物。惟葉官認為可透過片中衣着及裝備認出蔡,表示從未見過蔡T恤上的牛仔褲圖案。葉官又指,片中人的哨牙及笑相十分獨特,露齒時兇神惡煞,與蔡在庭上的示範脗合,故他肯定該人是蔡,裁定他與大批白衣人到車站,目的就是參與暴動及蓄意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