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舍長者的新冠疫苗接種率低,至上月底只有約百分之三,亟須提高。衞生署轄下的科學委員會日前更新長者接種新冠疫苗指引,指過往打流感針無恙的長者,基本上無論接種科興或復必泰新冠疫苗都應該安全。得專家指引支持,前線醫生為院舍長者作評估時就會容易一些,這是好事。
勞福局局長似乎懷疑前線醫生評估院友是否適合接種的尺度太保守,說沒有理由英國那麼多長者都順利接種了,香港的長者就那麼多不適合。其實暫且脫下局長帽子,應能明白蘋果與橙難作比較。英國的疫情比香港嚴重不止百倍,在香港現有行之有效的院舍抗疫措施底下,就個別院友而言,接種疫苗的實質得益不像英國那麼大。醫生對長者的評估,主要考慮院友個人的情況,這與集體免疫的公共衞生目標不盡吻合,應該可以理解。
現場看院舍,會見到很多長者身體是虛弱至長期臥床,不少長者因中風或是腦退化症,屬無行為能力人士。在現有流程,院舍會先問院友以及監護人或家屬是否願意讓長者接種,這是第一站,第二站才是醫生評估。我相信實況是,在第一站已經超過八成院友及家屬會說不或猶豫不作決定,假設願意的兩成之中經醫生評估有一半適合,最終的接種率最多也只能去到10%。
如果專家委員會有十足信心,只要打過流感針無嚴重反應就適合接種新冠疫苗,那麼釜底抽薪的辦法可能是免去醫生個別評估這一關,由委員會背書,以簡單健康清單(health checklist)確認長者沒有藥物標籤上的禁忌症(contraindications),便可以為所有院友打針。不過這與衞生當局一向說的,長期病患者接種前宜先評估自己的健康狀況,有些牴觸;而無行為能力人士,也要釐清這簡易程序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政府屢次向公眾說,若不能大幅提高接種率,院舍的探訪安排就放寬無期。我覺得這是無大作用的威脅,而且不大合邏輯。如果我有親人住院舍,我自己已打足兩針,沒有很大理由不讓我到院舍探望親人的。再安全一些,如果我和住院舍的親人雙方都接種了,當局仍然不准我去探訪的邏輯在哪裡?我認為應放寬指引,只要個人接種了便可自由探訪,毋須等接種率全面提高。這可以成為直接的誘因,因為打針的好處立竿見影。
區聞海 作者為醫生、生命倫理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