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本報訊】獸醫助理被指前年11月18日「理大圍城」期間襲警,案件昨日續審。被告出庭自辯,自言當晚替朋友照顧寵物後打算回家,未料在公主道突然被防暴警撲倒制服,他沒有反抗,「冇還手乜都冇」,卻遭警員用胡椒噴霧直噴臉、後腦被毆至頭破血流,一度失去意識及失禁。
被告李君珩(32歲)昨稱,事發當晚,他帶同生理鹽水、紗布等物品,到友人位於愛民邨的住所,替他生病的貓檢查。離開時,他步行到公主道發現交通擠塞,遂打算到旺角乘的士回家。當時公主道瀰漫刺鼻氣味,患有鼻敏感的他於是戴上長期傍身的口罩。才走了幾步,他聽到後方有人呼喝:「唔好郁!」他轉身望去,但遭強光直照雙眼,僅聽到有女聲叫他舉高雙手。他按指示照辦,對方卻衝過來將他撲倒。
他續指,當時他被幾個人壓在地上動彈不得,僅能郁動頭觀察,始知自己遭防暴警制服。他正想了解情況,卻突然感到臉部「有嘢噴落嚟,好似俾火燒咁痛」,後腦再遭硬物襲擊,隨後失去知覺。
後來他在蒙糊間醒來,發現身處警車上,褲子全濕、發出尿味,懷疑曾失禁。他之後被拖到街上等候,其間感到後腦「有嘢不停流」。待他完全清醒時,已身處醫院病床上,後腦縫了針。
被告指,他當日外出時見天陰陰,故帶備長傘。惟控方質疑這是藉口,因當日沒下雨。控方並稱,若被告遭人迎面撲倒,理應會向後跌而非向前趴。被告指「當日情況真係太過混亂」,或有機會是失重心所致。
控方又指出,警方怎會在人多車多情況之下,公然用強光照射被告及向他施襲,反問:「你覺唔覺好荒謬?」被告直言不覺得。案件6月23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8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