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等三間壹傳媒旗下公司,昨遭保安局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合共被凍結1,800萬元財產,壹傳媒昨早開市前宣佈停牌,以待發出有關內幕資料的公告。簡松年律師行資深合夥人鍾卓成律師相信,事件對三間公司影響較可能反映在財務方面,實際業務運作暫未見受阻。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早11時交代事件時指,警方已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COMPANY(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的財產,共涉1,800萬元。翻查壹傳媒2019年報,《蘋果日報》的主要業務是出版及銷售報章及銷售報章廣告位,蘋果印刷是印刷報章,蘋果互聯網則未有披露。年報披露,《蘋果日報》2019財年收益為2.344億元,蘋果印刷的收益為9,590萬元。另據港府去年10月更新的保就業獲批名單,《蘋果日報》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744名,蘋果印刷則為101名。
鍾卓成指按商業運作慣例,《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被凍結資產後,當這些公司要向員工或供應商等支付款項,仍可由壹傳媒其他未被凍結資金的附屬公司代替支付,且不一定要另定合約,除非屬長期安排、銀碼較大或應付審計需要。鍾補充,過往警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凍結機構財產,涉事機構在未被定罪下,可向法庭申請濟助措施,要求警方預留部份款項,以向機構員工支付薪金及合理支出,惟壹傳媒情況涉及國安法,在未有先例下難料申請成敗。
鍾估計,壹傳媒旗下公司所受影響較可能限於財務上,若凍結令沒寫明1,800萬元已是上限,會有較大潛在財務影響,惟料其他政府部門依據凍結令限制壹傳媒業務運作機會較低。
股評人David Webb向本報指,他認為港府行動最終目的為取締《蘋果日報》。他指國安法生效後,本地傳媒在言論及報道上須更小心。Webb續指,不擔心自己會因過去言論被入罪,因一直很小心地遵守任何有效的法律,但坦言國安法對言論自由帶來寒蟬效應,他會變得慎言,「尤其是在法庭作出裁決,界線變得更清晰前,每個人都必需小心他們所說的話」。而政府官員回應反映其也不知道界線在哪裡,「當他們被問到允許甚麼樣的報道或言論時,他們只重複稱『依法行事』」。Webb透露,他已訂閱《蘋果日報》,並偶爾會看,他不在乎李家超是否在意,並稱李不在他的聖誕賀卡清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