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存疑 藏萬用刀男脫罪

官指存疑 藏萬用刀男脫罪

【本報訊】去年5月24日反惡法大遊行當日,18歲青年與友人在金鐘添馬公園聊天,其間遭任職海關高級關員的特務警察截查,被搜出斜孭袋內藏有萬用刀,16歲友人則管有迷你螺絲批套裝。兩人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16歲友人認罪獲判感化,18歲青年則不認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王證瑜裁決時提出多項疑點,例如案發時公園環境平靜、青年沒叫口號或舉標語,而且配合調查等,對青年藏有萬用刀等物的意圖存疑,裁定罪名不成立。

王官裁決指,辯方不爭議控方三名證人的供詞,只爭議被告黃敬知(18歲)是否有犯罪意圖,而意圖部份須依賴環境證供推論。王官歸納案中六項疑點,包括案發時添馬公園環境平靜,有市民散步,無人示威及損壞物品,警方也沒圍攻;被告沒叫口號或舉標語,只是安坐長椅上;控方證人要求兩被告不准離開時,兩人亦即時停步,配合調查。

■黃敬知被判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同案友人認罪感化兩年

另外,涉案萬用刀一直在袋裏最底部,無證據顯示被告將會使用它;袋內的其他物品也與示威活動無關;而且更無證據顯示被告曾經或將會參與灣仔及銅鑼灣一帶的社會活動。

辯方申請取回訟費,惟王官認為被告確管有萬用刀,自招嫌疑,拒絕申請。黃的友人、同案16歲少年早前認罪,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感化兩年,其間須遵守宵禁等條件。

案件編號:ESCC23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