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擬引外援盤問控方專家證人 法官質疑 法援署反對 唐英傑棄私聘大狀

辯方擬引外援盤問控方專家證人 
法官質疑 法援署反對 唐英傑棄私聘大狀

【本報訊】高等法院為下周三開審的首宗國安法案件作最後準備,昨日進行審前覆核。獲法援資助的被告唐英傑申請自行增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義務助陣,盤問控方專家證人。惟法援署不同意,法庭亦關注辯方同時有法援和私人委託兩組大狀,或衍生法律責任與利益衝突問題。辯方最終放棄引援。

唐英傑被控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煽動分裂國家,以及用電單車撞傷警察進行恐怖活動。唐已獲法援資助委聘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和大律師劉偉聰,惟唐希望額外委託資深大律師祁志和大律師馬亞山參與審訊。二人曾在早前聆訊列席。

■唐英傑案發當日涉駕電單車展示「光時」旗及撞傷警察被控。

控方質疑學者專家資格

郭兆銘庭上表示,祁志和馬亞山答應不收費代表唐英傑,祁志負責盤問解讀「光時」語句的控方專家、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郭兆銘指辯方持續收到大量檢控材料,正竭力應付,審訊由不同大律師負責不同環節並非罕見。

三位法官連番對辯方提出疑問,並數度圍攏商討。法官彭寶琴指,辯方同時有法援和私人委聘大狀,運作未明,例如怎樣計算法援支出。法官陳嘉信舉例指,如果郭兆銘與祁志對盤問證人方式有分歧,發問責任應由法援署抑或辯方私人律師團隊承擔。郭兆銘表示會負全責,但法官杜麗冰指事情並不簡單。

法援署表明不同意由非署方指派大狀處理審訊,明言只會為郭兆銘和劉偉聰的費用和行為負責。法官問法援署代表,所謂不同意是否意味撤銷法援、或者不對審訊部份環節提供法援?辯方私家大狀盤問證人時,法援大狀是否要離開法庭?聆訊一度休庭讓各方研究,下午開庭後,郭兆銘表示祁志與馬亞山退出本案。

案件本月23日早上10時半開審。控方暫定傳召15名證人,另會呈交唐英傑駕車影片,以證唐的煽動行為和駕駛方式。控方會提供唐2019年留港紀錄,佐證他知道當年發生何事及認識「光時」語句。

控方會傳召劉智鵬解讀「光時」語句,另有高級督察講述2019年有關語句的統計數據。辯方稱會挑戰二人證供,認為劉在有關議題的專業程度不及辯方專家。控方會挑戰辯方其中一名專家、即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的資格,認為其專長的傳播和新聞學與本案無關。

案件編號:HCCC280/20

■左起: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昨對辯方申請提出連番質疑,數度圍攏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