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稱阿爺託購漆 官指不合理

學生稱阿爺託購漆 官指不合理

【本報訊】上水去年1月5日反水貨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間一名學生涉管有一罐噴漆,另一名廚師涉煽動人群衝擊警方防線,二人一同被控受審。裁判官黃國輝昨裁定兩人罪成,指涉案學生聲稱受祖父所託購買噴漆作裝修用途的說法不合情理,亦不接受手無寸鐵的廚師不可能挑釁全副武裝警員之說法,認為他只是煽動人群衝擊而非打算與警員肉搏。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其間兩被告須還柙。

稱廚師煽動衝擊 「非親自肉搏」

首被告學生陳航生(21歲)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及一罐噴漆。次被告廚師江浩倫(20歲)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指他煽惑他人衝擊警方防線。黃官明言,陳與祖父同住上水區,祖父卻不自行購買噴漆或直接在其開設的工場拿取,反而託被告購買並輾轉帶給他,做法多此一舉。當日陳與十多人一起衝入上水中心後遭截停,警員從其背囊搜出涉案噴漆、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加上他當時穿黑色衫褲及戴口罩,推斷他必定打算用噴漆損毀他人財產。至於姓江被告,黃官接納警員證供,指江案發時指罵警員,並舉起手向前揮動,指示群眾「向前衝」。黃官不同意辯方所指,手無寸鐵的江不可能挑釁全副武裝警員,認為江只是煽動人群衝擊,並非打算親自上前與警員肉搏。

辯方求情透露,陳是應屆文憑試考生,2018年從內地來港定居後以升讀大學為目標,冀法庭輕判,讓他可如願升學。辯方指案發後江不再鹵莽及衝動行事,其父親承諾日後會教導他。黃官將兩人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件編號:FLCC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