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集團開會,商討應對中共方法,會後發表聯合聲明,首次提到新疆、香港、台海和南海等問題。中國駐英大使館作出措詞強硬回應,指英國殖民統治150多年間,香港居民一直是港英政府壓迫的對象,沒有任何人權民主可言,反問這期間這些國家關心過香港的人權和民主嗎?
中共官員這種論調,始於1992年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時,老調重彈,其實很丟臉。他們似乎忘記了在英國殖民地時代,一力阻止香港民主化的,不是英國而是中共。二次大戰結束後,總督楊慕琦重返香港,提出在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楊慕琦計劃」。由於二戰英國失去了殖民地人民的信任,面對戰後殖民地風起雲湧的獨立運動,希望以民主改革高度自治來維持帝國秩序,楊慕琦計劃核心是以選舉議席為主的市議會負責城市管理,在當時而言是相當進步。1949年中共建政後,中英隨後建交並討論香港前途問題,中共表達了沒有計劃收回香港的立場,當中最關鍵是中共同時知會英國,不會接受香港民主改革,指自治計劃等同港獨,「楊慕琦計劃」難產。中共反對香港實現真正民主化的立場,六十年來沒有改變過。
第二次中共阻撓民主化是八八直選,英國在港推行代議政制,1987年港府發表《綠皮書:一九八七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就八八年引入直選諮詢香港人意見,民主派登上政治舞台,就是爭取八八直選,中共指摘英方偷步,在《基本法》起草未完成之前推行普選,架空《基本法》,最後中英達成秘密協議,英國放棄八八直選,換取中共把直選承諾寫入《基本法》。最後直選承諾如何?大家有目共睹!
第三次是六四後英國改變政策,1992年彭定康出任總督並提出政制民主化計劃,中共全力反對,拆毀直通車,另起爐灶在深圳成立臨時立法會。
第二個問題是究竟誰人最眷戀殖民地體制?殖民地體制本質是「嚴刑峻法」,中共官員口口聲聲指控壓迫,其方式就是透過嚴苛的法例以防止殖民地反抗。九七過渡,最應該結束的是已經過時的殖民地惡法,例如公安條例,限制市民集會自由。1995年公安條例因牴觸人權法而修訂,30人以上遊行及50人以上集會毋須申請許可,只需七日前通知警方。公安條例惡法由臨時立法會還原,恢復由警方審批制度,即今天令眾多香港人陷獄的「不反對通知書」。
如果中共認為殖民地惡法壓迫香港人,為何一再保留這些過時法例?再者,英治香港也不會隨便動用這些惡法,因為英國畢竟是民主國家,受公眾及傳媒監督,在殖民地也不能亂來。但這殖民地惡法這幾年頻密地用來起訴香港人,包括暴動罪丶煽惑罪等,還再加上更嚴苛的國安法。
究竟哪個時代的壓迫厲害?公道自在人心。
劉細良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