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以打擊「起底」及濫用他人個人資料為由,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扼殺記者偵查報道,新聞界大表不滿。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有關查冊安排的修訂將於明日刊憲,首階段8月23日實施。新制度下,僅公職人員、公共機構、金融機構、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等七類指明人士日後可繼續查閱公司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記者未獲列入指明人士之列。
財庫局文件顯示,在新查冊安排下,以往供所有查冊人士查閱的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身份證號碼,將會被列為受保護資料,只供七類指明人士申請閱覽。七類指明人士包括資料當事人及其授權人、公職人員或公共機構、因執行法定職能而須使用受保護資料的人士或機構、本港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須使用受保護資料進行盡職調查的銀行、金融機構、商業機構及指定非金融業人士,如會計或法律專業人士、地產代理或信託及公司服務持牌人。
一直憂慮收緊查冊將影響資訊查證及公眾知情權的新聞工作者,則未獲列入指明人士之列中,當局亦未有於文件的公眾諮詢章節詳細提及新聞界對修改查冊安排的疑慮。新安排預料會分三階段實施。
首階段修訂8月23日開始,屆時公司董事可以其通訊地址代替其通常住址;公司董事和秘書亦可以部份身份證號碼取代完整號碼。
第二階段2022年10月24日實施,屆時登記冊上的董事索引將會隱去受保護資料,只供指明人士申請查閱。第三階段2023年12月27日實施,資料當事人可進一步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不提供在第二階段開始前已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文件所載之受保護資料,並以其通訊地址及部份身份證號碼取代讓公眾查閱;指明人士仍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閱覽有關受保護資料。
記協聯同七個傳媒組織聯署要求政府取消公司查冊限制,對政府做法感到訝異、不解,批評當局從來未清楚解釋為何將新聞界排除在外。聯署聲明認為,新制度下公眾知情權將會受損,亦影響香港透明度及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