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苗計劃展開以來,至今最少有21人打針後死亡、3,605人接種後產生異常反應。當初政府注資10億元成立疫苗保障基金,聲稱會為受疫苗副作用影響市民提供經濟支援。惟政府至今接獲74宗索償申請中,僅向三宗申請人提供賠償,合共金額僅45萬元。當局未有透露三宗個案的詳情及賠償額,病人組織認為透明度不足。
自2月26日開打首針疫苗至今112日,截至本月13日,衞生署接獲3,605宗異常事故報告,佔疫苗接種總劑量的0.12%。另有21人死前14日內曾打針,年齡介乎43歲至80歲,13人打科興,8人接種復必泰,至今沒有個案獲確立與接種疫苗有關聯。前日再多八人打針後現常見副作用送院,情況穩定。
食物及衞生局昨更新疫苗保障基金的申索情況,首度公佈有個案成功申索。截至本月10日,基金共接獲74宗申請。其中71宗屬受傷個案申索,其他三宗是死亡個案。獲賠償的三宗個案均屬受傷個案,涉及貝爾面癱、速發嚴重過敏反應及住院治療情況,共涉45萬元賠償。
餘下受傷個案中,有11宗被專家委員會評為與所接種疫苗無關、一宗未能排除無關、但嚴重程度不足以申索、56宗正處理。死亡個案的申索則有兩宗正處理,一宗申請者的家屬表示死者曾接種疫苗,但當局沒有紀錄。
當局未有交代獲批賠償個案的受傷程度,僅指他們「均不涉及長期或永久性身體損害」,各人獲得的賠償額亦沒有分開羅列。

按基金條款,40歲以下人士面部癱瘓七天或以上,但在26周內康復,保障額上限為相應最高保障額的4%,即12萬元。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指,4%是最高保障額,意味要面癱接近26周才可獲12萬元,但現時疫苗開打只有約16周。他推斷速發嚴重過敏反應的賠償金額佔最高,促請當局公開病患的過敏反應程度。
林志釉續指,45萬元僅反映低度傷害個案的賠償金額,每宗個案的實際賠償額根本無從得知,認為當局須提高透明度。他舉例,基金賠償對象以40歲為分界線,若市民能得悉申索者的病情、年齡、申索金額,或多或少可評估到疫苗的安全性,「市民都希望從申索嘅個案,從中睇到疫苗對身體嘅傷害,嚴重嘅,可以幾嚴重。如果賠償足夠,可能對佢哋打疫苗都有信心」。
疫苗保障基金就每宗成功申索的個案批出多少賠償,由基金的第三方行政管理人、即AXA安盛建議,最後由食物及衞生局審視和批出。本報曾向AXA安盛查詢個案詳情,對方要求記者聯絡食衞局新聞組;食衞局則無補充。申請人獲得疫苗保障基金賠償後,仍可循民事訴訟向疫苗製造商或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換言之,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疫苗保障基金的款項會被抵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