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潮下港人以宅度假(Staycation)代替外遊,投訴亦隨之上升。消委會去年接獲16宗,今年首五個月已收到10宗,有酒店房間全海景變商廈樓景,與宣傳圖片不符;有寵物友善酒店只接待狗隻,若帶貓等其他寵物入住需額外費用等。
投訴人陳小姐以2,800多元預訂一間酒店最貴的高級海景頂層套房。她於官方網站已再三細看套房資料及圖片,才落實付款。惟入住當日,發現套房客廳的景觀被兩棟大廈遮擋部份海景,並非全海景。酒店表示,有四間高級海景頂層套房,網站顯示的全海景房已有客人使用,她感到失望,指不知道該酒店有多於一間高級海景頂層套房,酒店網站沒有備註圖片只供參考,對消費者欠公平,經調停後獲退回一半訂房費用。
另一投訴人張太以1,299元預訂寵物友善酒店住宿套餐,與愛貓一同入住。然而入住當日,酒店表示只接待犬隻,建議她帶貓隻離開後再辦理手續。投訴人不滿,聲稱預訂時不知道不准貓隻入住,多番理論後才能入住。惟翌日退房發現賬單上有500元雜費,是貓隻入住的清潔費。張太不滿酒店無故加收清潔費用等同罰款,要求退款。
酒店指,已明確提醒張太只允許帶同犬隻入住,並出示同意書上的條款,列明如因特別情況需額外清潔,有機會收清潔費;重申網站已說明只接待犬隻,惜她仍攜同貓隻入住,故向她加收500元額外費用。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
另一宗投訴涉及宣傳字眼誤導,李先生於旅行網站發現「高層海景住宿/悠閒住宿優惠送1,400元餐飲優惠」的套餐,遂於網站預訂高層海景住宿一晚。惟入住時始知只有悠閒住宿方案才可享有1,400元餐飲優惠。
此外,消委會以問卷及派員以顧客身份成功向19間提供宅度假服務的酒店查詢,若有住客確診,如何向顧客發放資訊。結果有兩成受訪酒店不會主動通知顧客,餘下雖表明會盡快通知,但有逾6成不會通知經第三方如旅遊網站預訂的顧客。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負責任的酒店應向客人提供具透明度的資訊及應變安排,「唔係等到消費者睇報紙,或者去到門口先知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