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同日提倡,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港實行,但人大常委譚耀宗昨與田唱反調,指香港即使未有《反外國制裁法》,中央已有權禁止指定人士入境香港、註銷簽證和勒令他們離開香港,該法是否適用於香港都無分別。
田飛龍早前接受香港傳媒訪問,形容《反外國制裁法》是反制干預「法律武器」,香港有必要作出配合,建議將有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又或由港府制訂反制外部制裁的法律。
但譚耀宗在商台節目中與田唱反調,指人大常委會未決定會否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容「做不做、幾時做」有輕重緩急,而根據《基本法》,香港外交屬國家事務,中央已有權處理。他重申,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多次制裁中國,國家必應有反制,《反外國制裁法》是「保護公民」,但他不希望動用法例,認為制裁及反制都不應該。
對於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前批評,叫囂「結束一黨專政」的人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譚耀宗認為,中國《憲法》已表明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尤其今年是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完全不容許有人試圖推翻中共。
支聯會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被問到中央是否有意取締支聯會,譚耀宗稱中央已表明不希望相關組織再做不利一國兩制的事,但是否取締相關組織則要謹慎衡量,審視政治氣氛及法律要求。他又指,單憑高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未必違反國安法,要同時具備意圖及行動,但有關口號本身具煽惑性,並不恰當。
早前主張支聯會不自行解散就依法取締的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昨再於《文匯報》撰文,指駱惠寧提到「真正大敵」四個字,強烈顯示中央絕不容許任何人利用香港推翻共產黨領導,從中央發出的訊息可清楚看到,國安法下身為「顛覆組織」的支聯會若不自行解散,必遭依法取締。
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則表示,「結束一黨專政」一直是支聯會綱領之一,無可能修改,支聯會早已預料可能被取締。對於駱惠寧批評,高叫「結束一黨專政」的人企圖令香港成為遏制中國工具,毀壞一國兩制根基,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鄒幸彤認為這是恐嚇,反斥駱針對追求民主的人,支聯會毋須變「驚弓之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