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管治每下愈況,除了政治,同樣反映在民生政策的範疇。政府雖然聲稱「民生無小事」,然而真實見到的,就是即使簡單如交通問題,以至在同一地點不斷發生意外,政府也完全沒心去改善,任由問題持續發生;例如周日沙田的1死7傷交通意外,附近路段12年間已發生33宗嚴重交通意外,造成最少4死160人傷,這就顯示了這不是個別司機的問題,而是道路設計的問題。
今次意外發生之後,有市民從附近車輛中的鏡頭之中,攝得事發之前,先有一輛中港牌私家車先衝燈,而後駛至而出事的私家車則尾隨;首先衝燈的私家車「幸運」地沒有與任何車輛相撞,但尾隨私家車卻與小巴相撞,引發死傷的意外。事件的真相是如何,或許有待執法部門去調查,以至法庭去作出裁決;然而從錄影片段表面看,不能排除涉事的車輛,因慣性尾隨前車,在不自知的情況下衝燈,而引發是次嚴重意外。
一如以往交通意外後,相關部門以至在意外留言的市民,往往把問題歸咎其他無關的問題,首選「萬能Key」屬車速──凡意外就歸咎於車速太快,一如另一位評論員所說:「最安全的車速是零。」這種只會怪車速的思維方式,就是無能與懶惰;然後政府就只會把路段的車速降低,造成更多塞車,再然後更多人長期超速,政府更無力長期執法,於是製造更多「時快時慢」的車速差距,造成更多奇怪的意外。
再者,會有人怪責「司機不小心」,建議加重對司機的刑罰云云。真相是重罰根本無助改善駕駛習慣,一如即使加重對行人的刑罰,也無助於改善行人違反交通規則一樣。在華人文化中,「內鬥內行」的最愛,就是市民自己互相怪責,卻不去要求政府改善設施,而是行人、司機以至其他道路使用者(如單車)之間,互相怪責,甚至是不同車種的司機之間,互相指控對方是問題製造者。
每次發生意外之後,各個集團的代表張三李四,出來互相指控一輪,最後沒有人需要負責,也沒有事情可以改善,相關部門出來虛應其事,如胡亂減車速,改交通燈位置,然後意外就繼續發生,這就是今日香港民生問題的「例牌菜」。例如根據報道今次涉及衝燈的兩架車,其駕駛者都是女司機,人類有一半是女性,怪罪於「女人揸車」,除了歧視以外,這類說話有意義嗎?有建設性嗎?
凡意外涉及女司機,網上就會一堆性別歧視的言論「又係女人」,台灣則甚至創作出「馬路三寶」──女人、老人、老女人的稱呼,去諷刺馬路的主要「意外成因」;以此論述去思考,接連兩個女司機衝燈,難道女司機特別熱愛衝燈嗎?還是加重刑罰就可阻嚇女司機衝燈呢?還是以這些人的說法,這些「三寶」手忙腳亂一輪,在重罰驚嚇之下,甚至會令更多意外發生?如果問題不是心態(不小心),而是技術問題(看不到燈號),那麼政府是否有責任去改善設計?
在同一地點發生多次類似的意外,這就不是「意外」,而是明顯設計有問題。人就是會犯錯,種種原因「看漏」了燈號,減少犯錯的方法,除了怪責駕駛者,以至不斷加重刑罰之外,可預先分隔車道(如孭仔燈左轉);或在高空當眼處掛燈號(一如市區的天橋),以幫助駕駛者,盡量減少判斷錯誤的機會。
在外國可見的例子,是部份交通黑點常有這類「特殊」的措施,由警告字眼到額外交通燈組等,說明別人為求減少意外所採取的努力,令駕駛者看漏了一組燈,還有另外幾組燈,去盡量減少大家犯錯的機會。這或者對99.999%的駕駛者來說是多餘的,但意外就是由那0.001%的人所引致,這就是當政者的心態問題,而不是把人命視為「數字」。
林 忌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