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高院保安 王婆婆:唔作供求情

涉襲高院保安 王婆婆:唔作供求情

【本報訊】示威常客「王婆婆」王鳳瑤被指前年在高等法院接受安檢期間推跌一名女保安員,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開審後,法庭三度押後案件,讓王婆婆查看控方文件,至昨天終於傳召證人作供。涉事保安員形容被王婆婆推至「成個人向後跌,心口有少少痛,暈一暈」,故馬上伸手扶着金屬探測器,因而拉傷背部。案件7月14日裁決。

案件由裁判官王證瑜審理。被告王鳳瑤(64歲)昨在控方傳召證人作供前透露,原本已準備大量問題作盤問,惟最後決定會繼續公民抗命,「唔答辯,唔盤問,唔作供,唔求情,盡量保持沉默。」

事主胡婉鴻供稱,2019年1月22日早上她見被告坐在高院門外,高舉黃色雨傘及吵鬧,遂勸她到示威區,但不獲理會。未幾被告走入大堂,擾攘一輪後欲沿安檢通道進入法庭,惟兩度經過金屬探測器時均發出鳴響。

主管:被告輕微推開事主

此時事主見被告轉身,遂攔住其去路,要求她接受安檢。惟被告突然衝前,側身用右肩撞向她的胸口,令她「成個人向後跌」,故馬上伸手扶着探測器,上背因而拉傷。被告吵鬧一會後始接受安檢,事主則繼續工作,惟午膳後仍感胸口和背部疼痛,擔心情況惡化,於是報警。

保安主管張蘭綺(譯音)供稱,被告遭事主擋住去路時「有少少輕微推開佢」,事主讓路給被告,「我哋唔可以阻攔佢㗎嘛」。惟張看過證人供詞後改說法,指被告用左肩及手踭撞向事主胸口,令事主後退,須扶着探測器才不致跌倒。控方問為何她的說法與事主有出入,張僅稱:「我真係唔係好記得。」張又指被告當時主動稱:「響,係因為我有條鎖匙喺袋。」說罷便拿出鎖匙放在桌上,接受安檢後離去。

案件編號:ESCC24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