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燭光也能煽動、街站也可顛覆的危城,拍戲看電影也成「國家大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公佈將《電影檢查條例》中的檢查員指引修訂刊憲,要求檢查員應小心核查電影中有否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要素。資深電影人田啟文質疑相關修訂極不清晰,電影情節屬虛構,難以判斷是否屬煽惑,舉例指「《拆彈專家2》又有冇事呢?成個香港炸咗,係咪又煽惑呢?」
商經局昨公佈因應國安法規定,現行《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須作修訂。新指引下,檢查員須小心留意影片中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損害香港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以及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該等行為或活動的內容。修訂條文列明,檢查員應顧及其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責,及香港居民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
新指引規定,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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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指引昨已生效,影響整個香港電影工業以至香港表達自由的法律條文,商經局僅以新聞稿交代,無官員親自接受傳媒質詢。
根據新指引文本,條文規定為全面落實《國家安全法》,檢查員在履行條例下的職務時,對有效防範或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適當地賦予相當的比重。
何謂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何謂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該等行為或活動的內容?指引沒具體說明。但新指引第23條指出:「如影片中描繪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例如《香港國安法》第24條至第26條下的恐怖活動,或可能導致嚴重破壞公共秩序的暴力行為(例如暴亂、縱火、刑事毀壞),而有關描繪相當可能鼓勵或煽動觀眾作出類似暴力行為, 則有關描繪不得在影片中出現。」
新指引進一步說明,檢查員應考慮與描繪方式有關的所有事項,例如描繪的細緻程度、 篇幅、影片的整體鋪排、所作的描繪是否聲稱取材或改編自真實事件而非虛構事件、影片是否包含任何以偏頗 的手法表達的觀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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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影《十年》中執導《本地蛋》單元的導演伍嘉良說,如果《十年》或任何電影日後因國安法無法上映,是很諷刺地說明國家真的很脆弱,「又或者求仁得仁,出現一大批歌頌那偉大國家尷尬到爆嘅電影出現呢,香港人創意如水嘛」。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出,今次修例與近期針對教育界的打壓本質相同,是中共掌管本港意識形態的工作,只是以修例等法律條文包裝。修訂指引反映中共「國家安全等於政權安全」的想法,亦符合國家主席習近平2019年起強調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本地電影創作未來或須符合國安方針。中共的系統工程「緊處未算緊,低處未算低」,但相信香港如同內地,面對當局禁絕仍能繼續創作。
港區人大代表、體演文出界議員馬逢國表示,事前對修訂毫不知情 ,惟因應國安法,他個人精神上完全肯定修例。他續指,政府事前「冇乜時間諮詢業界」,促請當局列明清晰指引,讓業界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