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擬再收緊港澳居民的居留條件。台當局規定,18歲以上的港澳永久居民申請在台居留,須填寫「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但有港人近日發現該申報書上突然新增一個選項——「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引起熱議。移民顧問張家樑向本報表示,相信台此舉是出於政治考慮,防止被滲透。
有關申報書今年6月1日作出修正,除新增「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選項外,舊版原只要求申請人填寫最近10年內的工作經歷,但新版則要求填寫畢業後所有的工作經歷。「101台灣移民顧問有限公司」創辦人張家樑表示,無法預測若表明曾宣誓效忠港府等會否代表無法申請在台居留,「因為最終決定權仍在台灣政府手上」,並估計未來居留台灣條件會進一步收窄,並加長「移民監」的日子。
現居台灣的時事評論員桑普則認為,有關修正反映台當局已視中港兩地同質,如美國去年8月簽署通過《香港自治法》,取消美國給予香港貿易上的特殊地位。他又預料,蔡英文政府將來很可能檢討港澳條例第60條,即停用這法例,取消對香港人的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