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准地盤工保釋奔喪

官准地盤工保釋奔喪

【本報訊】去年7.1反國安法遊行演變成多區警民衝突,一名輕度智障地盤工被指當日在旺角向一輛警車縱火及藏有一支懷疑汽油彈,被控縱火等罪,自案件提堂後一直還柙。由於其父早前去世,他昨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短暫保釋外出奔喪。法官黃崇厚批准申請,但同時表明奔喪事宜若由懲教署審批,會較法庭以保釋方式處理更為恰當,建議律政司日後倘再遇同類申請,宜先了解署方會否運用酌情權處理。

指懲教酌情處理更恰當

申請人李培浩(24歲)被控縱火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兩罪。黃官昨得悉申請人不曾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遂主動問及由法庭批准申請人保釋外出是否合適做法,認為若由署方作行政考慮,並運用酌情權處理會更恰當。

經商討後,律政司只稱維持以恩恤理由不反對保釋申請。黃官最終批准申請人今早9時可離開收押監獄,並須於周日下午4時前返回收押所報到,又下令申請人交出現金及人事保釋金合共15萬元,以及遵守不准離港與宵禁等條件。黃官又建議律政司若再遇到同樣申請,宜先了解懲教署的意向。

翻查資料,因涉47人初選案而被還柙的胡志偉,早前同樣丁父憂,向懲教署申請外出奔喪,惟署方拒絕,更反建議以視像方式拍攝胡父遺體,讓胡「瞻仰遺容」。其後胡向高院申請短暫保釋,獲法官杜麗冰批准。

案件編號:HCCP5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