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早前懷疑一名設計師曾參與非法集結活動,前年9月30日登門搜查其住所,搜出房間內有彈叉、彈珠、對講機等物品,拘控他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劉綺雲昨裁決指,被告也管有頭盔、豬嘴等示威者常用裝備,又曾在一個揚言「10.1要搞大啲,賀佢老母」的通訊程式群組內回覆貼圖,可見他曾閱讀並緊貼當中訊息,推論他打算參與群組的活動,並使用彈叉傷人,裁定罪成。被告還柙至6月25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
劉官裁決指,涉案物品從被告邱俊軒(27歲,圖)的房間搜出,他必然知道其存在並意圖管有。對於辯方稱被告沒刻意收起物品,劉官則指存放地點是房間,認為辯方說法可以理解,但不會削弱控方案情。
劉官又指,涉案物品本身不是攻擊性武器,故此本案重點在於被告管有物品的意圖。從警方對證物的測試可見,涉案彈叉如配合橡膠帶和彈珠使用,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及致命傷害。加上警方同時在被告家中搜出頭盔、豬嘴、頭巾等示威者常見裝備,劉官推論被告有意圖參與示威及使用涉案物品傷人。
另外,警方在被告的手機通訊程式內,發現被告加入了「抗爭前線直擊」、「反送中fact check頻道」等社運相關群組,其中「民間武士群組」聲言「針對黑社會、福建幫」,及「10.1要搞大啲,賀佢老母」,被告曾在群組內回覆一張青蛙貼圖。劉官又指被告在房間貼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正是「民間武士群組」的理念。
被告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案件編號:ESCC5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