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少年去年5月在旺角金雞廣場⼀間遊戲機中心內,遭多人以滅火筒及膠板圍毆至昏迷,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需動手術切除脾臟,並一度短暫失憶。警⽅事後拘捕七人,控告各人蓄意傷人罪,其中四名年僅16至18歲的被告昨在區域法院認罪。用滅火筒及塑膠告示牌毆打事主的被告指,當日被「錯誤的英雄感」所累而犯案,希望向事主道歉。暫委法官許肇強下令將四名被告還柙至本⽉30⽇,待索取教導所報告始判刑。
本案有七名被告,其中四人包括麥姓、劉姓、胡姓少年(三人均16歲)及黃展博(18歲)昨承認去年5⽉16⽇在旺角金雞廣場2樓⼀間遊戲機中心非法及惡意傷害林姓事主。
案情指,事主當日與朋友於案發機舖消遣,其間數人從後捉住他,四名被告與另外三名男子對林拳打腳踢,黃展博拿滅火筒擊打已倒地的林。
林的頭、上肢及面多處有傷,脾臟撕裂,左腎血腫。他被轉介到深切治療部,翌日緊急切除脾臟。林受襲後一度短暫失憶,事後需定期服藥和覆診。閉路電視拍攝到黃帶領眾人衝入機舖,及其他被告襲擊林的情況。
麥姓少年由大狀求情,指他案發時只有15歲,因受朋輩影響而犯案,當時「個個都話去,唔可以唔去」。劉姓少年求情時指,知悉事主傷勢嚴重感自責及歉疚,透過大狀在庭上向傷者及其家屬表示歉意,自知闖大禍,望痛改前非。胡因另案正在更生中心服刑,大狀望法庭一併考慮刑期。18歲的黃展博求情指,因知同伴曾被事主打,逞英雄下首先衝入機舖,因有其他人跟隨,他因「錯誤的英雄感」而犯案,告示牌及滅火筒是隨手拿起的現場物品,不是預先準備。
案件編號:DCCC10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