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香港六宗罪 - 林夕

追加香港六宗罪 - 林夕

特區七宗罪繼續審訊。本席裁定第一宗為「淫慾」,餘下六宗,為免浪費法庭時間,亦因案情重大,不接受口供、不設陪審庭,本席說了算,速戰速決,判詞如下。

第二宗:傲慢。庶民傲慢,越要你們做的,越不願意做,正是有敬針唔打打罰針。政府傲慢,竟曾埋怨建制派議員沒好人才,又對神靈不敬,例如,當關公是擺設。

第三宗:嫉妒。小粉紅引用自製大數據,謂港人過去欣欣向榮慣了,到大陸富起來,給同胞比下去,此乃暴亂成因云云,此乃典型不誠實證供,不受採納。反而政府有妒忌庶民開心嫌疑,從臉色語氣到創新政策,無一不跟庶民對着幹,猶有甚者,處長竟妒忌自己員工節目奪獎受庶民肯定。

第四宗:憤怒。幾年來動盪不安,源於憤怒;參照過往案例,天下沒有一時憤怒,只有長期累積爆發的敵意。政府考驗庶民忍耐力,未能遵循中國人美德「百忍成金」,有金銀衣紙都唔要,天庭唔嬲就有鬼,導致特區經常鬧鬼。

第五宗:怠惰。怠惰者浪費時間,庶民追求追不到的風箏,影響勤力搵銀族,連區區行程半日之大灣區,都懶得集體動身。政府則區區一條紅線,都懶得畫好,將法律當沙畫,點畫都得。律政司濫於起訴,亦係懶得研究訴訟成功機率的表現。

第六宗,貪婪。此罪行與「淫慾」所指想要的超過需要的有重疊處,庶民在這方面牽涉罪行,刑罰將同期執行。庶民嫌五月過得唔夠喉,自訂35號,違反日曆基本法。政府有權用盡,貪圖權力之餘,更貪玩,玩死看不順眼的人,案例如民政署在5.35後,發警告信給超過百多區議員,轉發Beyond啲歌都關民政事。

第七宗,暴食。超級庶民肚滿腸肥到綁不到鞋帶,對國家光盤行動陽奉陰違,典型兩面人。政府中了自古以來青銅器鉛毒,活得像鼎爵杯上的饕餮神獸,依附政權者則自貶為吃相難看的禽獸。子華神一句「搵食啫,犯法呀」風行多年,可見香港幾咁「為食」。

七宗罪綜合判刑如下:無期徒刑,此乃根據「門常開」案例,原先設計開放給公眾,最後要設置重重圍欄,政總中人自我囚禁在權力的籠牢裏,外面皆為無邊無際監獄。判不判刑,香港也在終身監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