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常開」即係「引蛇出洞」 - 林夕

「門常開」即係「引蛇出洞」 - 林夕

話說李居士李老師好像要開講香港風水七宗罪,開示政府與庶民,先拋出一條蚯蚓作魚餌,引人上鉤,上這艘末日風水列車,飽覽風水名勝。

第一宗罪事政總風水犯了「門常開」之罪。林鄭據說是天主教徒,不談風水,就以天主教所講七宗罪論之。堂堂政總下部褲穿窿,擺出歡迎來搞誘惑姿態,毛主席兵法叫「引蛇出洞」,煽動蛇蟲鼠蟻蜚蠊出動;毛詩亦有云:「天生一個神仙洞,無限風光在險峰」,故所犯者該為「色慾」。

此罪英文版為「lust」,翻譯為「淫慾」更準確。Lust不必然與性有關,正如中文淫雨,即雨量過多,同樣泛指超出個人所能承擔的慾望,簡稱貪欲。如此看政府總部總管,此罪受之無愧也無悔;一切都是比天高之主子安排,總管受到感召,以預備終生受制裁的代價,坐上這三煞位,貪欲皆出於太貪心為「不可使由之」的庶民之上的國家服務。罪不在總管,在於超級庶民配合天庭主子,基於求才貪欲推舉出來。

回看政總下部罪狀,號稱「門常開」,但設計師嚴迅奇接受《華爾街日報》訪問表示,本意在於給人口稠密城市構建一個開放空間,這是一道門,而非障礙。香港居住環境狹窄,政府好心留一個空位,給庶民呼吸霧霾,沒叫你呼吸什麼自由空氣,這就是貪;更沒叫你群聚感染政治病毒,人擠人即有違設計初心,然後僭建出所謂「公民廣場」,這就是庶民自居公民之淫慾。

即使大門常開,主人友善,身為客人也要講禮貌,未得主人家邀請,叫不請自來、送上門來自取其辱。主客易位,不守規矩,跟貪瀆同罪。以性侵案為例,強姦犯沒資格檢討穿防護衣太薄的受害者。又以小粉紅與人大之大哉論:以前也不能選港督,今日憑什麼要人人選特首?這就是貪。

庶民吃得飽、有撈拗,管它什麼制度、什麼鳥民主;民主就係庶民能有個主子,沒事搞事,就是壓抑不住多餘的慾望。但丁神曲對於慾望解讀是「過於愛慕對方」,對方者,貪慕民主普選人權也。欲求未滿,就像打麻雀貪吃十三么,冒險打出生章牌八筒,咪係唔見棺材唔流眼淚囉,早知棄糊咪幾好。十三么在台灣叫「國士無雙」,喂,你貴姓啊,以為自己是舉世無雙,收受外國勢力贊助的國士呀,陳生。

OK,本席為李居士代課老師,今堂審判拖延時間仲長過47人案,明日再度開堂續審其餘香港六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