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截停豐田捱撞 兩男涉危駕

警車截停豐田捱撞 兩男涉危駕

【本報訊】市民去年4月在太子站獻花紀念8.31事件,同晚有警員在旺角駕駛警車巡邏,其間切線截停後方私家車不果,並遭該車撞到。駕駛涉案私家車的文員及身處車上的網媒記者被控阻差辦公、危險駕駛等罪,案件昨開審。

高級督察供稱當晚大聲要求被告下車,但不獲理會,遂以警棍多次打車窗,惟車窗絲毫無損,其後任職網媒記者的被告打開車門,督察立即和同袍上前拉他下車,並將他按在地上和鎖上手銬。

被告曾焌熙

警棍打車窗絲毫無損

控罪指兩被告文員陳棟材及網媒「熙熙直擊」記者曾焌熙(同為28歲)去年4月30日在旺角近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故意阻撓高級督察高國權、警員21793秦偉明及警員18434林浩翔執勤。陳另被控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曾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管有一把可拆除金屬杆的可伸縮雨傘。

高級警員許浩賢供稱,當日駕駛警車巡邏時依高級督察高國權命令,截停後方的豐田私家車。同袍其後要求被告下車,但豐田車繼續向前駛,至撞到警車後才停下,事後許發現警車有8至10厘米長的刮痕。辯方盤問指,涉案可疑車輛只是溜前而非刻意駛前,許表示不清楚。

高級督察高國權則稱,接獲指示截停及搜查一輛可疑的豐田私家車,遂下令同袍將警車駛至豐田車前方。他與同袍先後要求被告下車,惟無人理會,他遂取出警棍,揚言要打破車窗,惟打了三下,車窗絲毫無損,豐田車更繼續撞向警車。

次被告其後聽從高的指示下車,他與同袍則上前拉他下車,次被告掙扎,並被警員制服在地上。他發現次被告遭制服時或擦傷臉部,對方拒絕求醫。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3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