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清白與懺悔 - 曾志豪

港台節目清白與懺悔 - 曾志豪

當飽受批評的節目終於得到終極審決,還我清白;老細沒有主持公道,反而直呼﹕我們會懺悔啊!

這豈不是怪癖好?

港台英文節目《The pulse》訪問世界衛生組織(WHO)助理總幹事布魯斯艾沃德「是否會重新考慮台灣的會員資格」,慘遭「忠誠廢物」圍剿投訴,種種罪名包括「違反一個中國原則」、「違反電視通訊守則」、「污衊世衛名聲」,萬箭穿心。甚至人格謀殺騷擾節目記者唐若韞,最終逼使記者請辭。

整個過程,最高決策管理層沒有為同事為節目講過一句公道說話,任由這些惡言冷箭污水全方位攻擊,袖手旁觀。到了今天,通訊局有裁決,相關投訴不成立,毋須對港台作進一步行動。

原因包括「節目內容包涵了各種觀點,不應被視為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中的公正規則」、「無證據顯示節目損受訪者聲譽或不公」。

好了,通訊局還節目清白,作為被投訴的機構,理應「歡迎裁決」,理應強調「香港電台節目一直都遵守公平公正原則」,甚至也理應讚賞表揚被無理投訴的節目記者啊。

統統欠奉,香港電台反而發聲明,表示會confessed懺悔﹗有甚麼要悔?做錯事才要懺悔啊,通訊局都說你無做錯,為何要堅持其實同事有做錯呢?

港台又表示,雖然該集節目沒有違反相關《守則》,但理解節目中就世衛成員議題上的表達方式已引起公眾強烈關注。這又是奇葩回應﹗既然無違反《守則》,無犯錯,那麼對世衛成員議題的「表達方式」引起「公眾強烈關注」,又有甚麼問題呢?七千警封隧道封維園也引起公眾強烈關注,難道他們也有做錯嗎?

通訊局都說節目內訪問世衛的做法無問題,為何機構不是「欣然接受」,反而自我置障,處處為難自己?

港台又表示已吸取經驗,並確保節目符合《約章》下的公共目的及使命。吸取甚麼經驗呢?未審先判的投訴經驗嗎?無做錯的同事得不到支援黯然離去經驗嗎?所謂的懺悔,是對政權,還是對員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