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彈男伏地 稱遭警毆打噴椒

中彈男伏地 稱遭警毆打噴椒

【理大暴動案】

【本報訊】前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市民在油尖旺一帶「開花」上街欲營救被警方圍困校園的抗爭者,事後五名男子遭拘控暴動等罪,案件昨續審。辯方指案中首被告遭警員截停時,因頸中彈及手受傷,故一直趴在地上,態度合作,卻被警員用警棍擊打及以胡椒噴霧噴臉。警員否認,反指首被告遭截停後不停反抗並試圖向前跑,他遂將被告壓在地上制服。

偵緝警員5874翁玄威供稱,前年11月18日晚與同袍到彌敦道及佐敦道交界驅散示威者,並在吳松街與北海街交界截停首被告郭俊明(24歲,圖),將不斷反抗的郭壓在地上制服。辯方盤問指,翁首次接觸郭時,郭已趴在地上沒反抗,但遭警員大力踢手指、用胡椒噴霧噴臉及以警棍打腰。翁稱他與同袍均沒作上述行為。

辯方:警隨意加描述

辯方又質疑翁前年撰寫書面供詞時,沒提及郭遭制服時「反抗」,僅稱他有「掙扎」,指翁誇大證供。翁同意辯方所說,但又強調郭有反抗。辯方指「掙扎」、「反抗」或「向前跑」等描述都是翁在證供中隨意添加,翁不同意。

郭與另外四名被告羅煒棟、姚俊暉、丁培基及蔡潤庭(24歲至35歲)被控在彌敦道參與暴動,郭和姚另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涉及膠索帶和剪刀。案件由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審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