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去年5月24日到港島區遊行,抗議政府推行國歌法,至傍晚改往尖沙嘴海港城聚集。一名入境處助理被指當天在商場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昨開審。兩名當天喬裝執勤的警員供稱,商場內有數十人聚集及叫口號,一警員目睹被告曾高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並向防暴警喊:「7.21又唔見你地出嚟」。
控罪指出,被告楊少威(27歲)在海運大廈3樓大堂犯案,案件由裁判官梁嘉琪審理。警員陳智勇(音譯)作供稱當日喬裝成途人觀察示威情況,下午5時至7時間,有30至60人在大廈2樓及3樓的詢問處附近、店舖或欄杆前停留,漫無目的地「等緊一啲嘢」,部份人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香港人報仇」等口號,一些正在購物的市民聞聲急步離開。
其間防暴警兩度進入商場,警告在場人士違反限聚令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部份人因而離開或四散。陳稱無法判斷是否有路人即興加入叫喊回應口號。
另一名喬裝執勤的偵緝警員劉啟彤(音譯)則表示,當時在3樓看見被告與一名金髮女子和應口號,又在防暴警員進入商場時大喊:「7.21又唔見你地出嚟」。及後同袍截停兩人,劉則致電身處其中的警長493,告知警長二人曾經參與非法集結。陳智勇在辯方盤問下確認,事發時商場內的店舖照常營業,當時有不少市民在購物,而他所指稱的示威者沒有特定服裝,身穿不同顏色的衣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