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司長陳茂波昨出席立法會會議表示,派發電子消費券的準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當局正與四間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作系統測試,若測試結果滿意,將於本月下旬公佈登記手續和發放安排,包括會分多少次派發,預計下月開始接受登記。多間傳媒引述消息指,消費券計劃將加入「居港條款」,申請人須申報未有離開香港超過某特定時間,否則或不符合申請資格。
政府早前公佈,會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予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涉款360億元,料約720萬人受惠。四間營辦商包括八達通、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和WeChat Pay HK,市民要選定一種支付工具收取消費券。
多間傳媒報道指,政府暫定7月4日(星期日)或5日(星期一)開始接受申請,政府正設立中央登記系統,屆時市民可透過網上登記或填表。
合資格人士須提供姓名、身份證、可收取短訊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並選擇收款平台及填寫賬號,預料最快可於暑假內收到第一期消費券。
報道亦指,消費券計劃將加入居港條款,申請人須申報未有離港超過特定時間,如離港定居亦要提供原因,部份人士可獲豁免,包括參加福建或廣東計劃的長者、海外留學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