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示威者前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並在各區堵路,同日港鐵沙田站的閘機、閉路電視及電腦等均被人破壞。事後兩男一女被拘控刑事損壞、非法集結及蒙面罪,案件昨開審。控方指沒有現場片段拍到三名被告犯案,惟要求法庭以三人的黑色裝束及搜出裝備推論他們涉案。拘捕女被告的警員接受盤問時同意,當時沒有觀察特定人士,也不能辨別誰人犯案。
三名被告電腦技術員林浩銘(22歲)、大學生龔萬豪(22歲)及女被告梁琬麒(18歲)被控在港鐵沙田站A2出口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及損壞兩塊客務中心玻璃、一部電腦、11部閘機及兩部閉路電視等物品。三人亦各被控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罪,林被指使用頭套,龔則使用面罩,而梁則用一件衫。案件由裁判官彭亮廷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無直接證據指控三被告犯案,透露閉路電視片段不能識別疑犯容貌,無綫新聞及壹傳媒片段也拍不到被告在人群破壞設施的過程,惟從被告的黑色裝束、所帶備工具及一致開傘的情景,可推論他們曾參與破壞。
鐵路警區特遣隊女警署警長李玉霞供稱,當時看見數十名蒙面黑衣人衝到閘口,部份人持士巴拿、鎚仔及雨傘,並破壞售票機、閘口機及閉路電視。同袍到場增援,黑衣人隨即逃走,李拉住其中一名女子,並將對方按在地上,由女警12877扣上膠索帶。李在盤問下同意,她並無特定的觀察目標,亦看不到誰人在破壞。辯方質疑李只是任意找一個穿黑色衫褲、走近她身邊的人「隨意㩒低」,李否認,強調女被告是從破壞者之中逃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TCC35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