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屋驚凶實錄》(The Conjuring)第三集終於上畫,我作為這系列的擁躉,當然先睹為快。劇情照例改編自捉鬼大師華倫夫婦(Ed and Lorraine Warren)的靈異事件,藍本為1981年「惡魔逼我」案(”Devil Made Me Do It” case):康州一男子聲稱因「魔鬼附身」而殺人,法庭上更以此抗辯,但結果法官不接受。
我覺得這一集沒上兩集好看,可能是換了導演的緣故,也可能是這類故事拍到第三集,已落俗套,驚嚇效果漸減。電影滿足不了我,唯有上網找華倫夫婦故事看看,竟給我發現一篇1997年舊文,題為〈尋找鬼獵人〉(Hunting the Ghost Hunters),作者之一是臨床神經學家和現任耶魯大學醫學院助理教授諾維拉(Steven Paul Novella)。
文章從懷疑論角度,檢驗華倫夫婦提供的鬼魂證據,結論也是意料中事,當然是「查無實據」。作者拜訪華倫夫婦,形容他們很nice很坦誠,真心相信自己所講的故事,只是故事並不能充當科學證據。就像電影《詭》所展示那樣,現實中的華倫夫婦,的確有一座小小博物館,擺放四十年來捉鬼生涯中收集到的靈異物品,包括畫、面具、雕塑和書籍。
華倫先生警告作者,千萬不要觸摸博物館的任何東西,否則會招惹惡靈,尤其危險是一個Raggedy Ann洋娃娃,一直被惡魔依附,為安全計,就把它鎖在玻璃櫃中。接着華倫先生講了個故事:有次某訪客無視警告,出言不遜,嘲笑那洋娃娃,結果幾小時後就撞車身亡。信不信由你,但諾維拉顯然不認為這足以證明惡魔。其實作者若想求證,應該一聽完故事就以身試魔,指着洋娃娃鼻尖臭罵它半小時,否則我對他的懷疑論立場,也很難沒有懷疑。
現實的捉鬼大師夫婦,當然沒有電影內那麼戲劇化,何況還是透過懷疑論者冷冰冰的文字來呈現,自然比較像個笑話。看了這篇文章,我倒是想到一個問題:假設世上真有魔鬼,他是希望人相信魔鬼存在,抑或希望他們半信半疑?聰明的魔鬼一定選擇後者——人要是能證實魔鬼存在,不就等於也證明上帝存在嗎?魔鬼並不需要你支持他,他的力量在於:即使你反對他,你也在為他服務。對於世間各種邪惡,我們也需要有這種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