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安法實施後首次六四悼念遭政權全面打壓,前日六四32周年維園燭光集會被禁,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警方以涉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拘捕,扣查33小時終獲准保釋。她斥警方以言入罪,並向有份參與打壓的人放話,要他們張大眼看清楚自己所作所為,「係幫一個劊子手抹去佢嘅罪行」、「係幫緊一個屠夫政權洗白歷史」。鄒揚言會堅持自己崗位,「直到佢(政權)真係令到我再講唔到說話為止」。
大律師鄒幸彤前日早上7時許在其律師樓所在的中環夏慤道美國銀行中心外被捕,一度被帶往中區警署,之後扣留在荃灣警署。昨午近5時、即被扣留約33小時後,鄒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下月初須報到。她離開荃灣警署時見傳媒,批評今次是警方毫無理據的預防性拘捕,明顯目的是「物理上」阻止她去維園,亦是恐嚇市民不要在維園及銅鑼灣一帶出現,「唔好點亮燭光」。
鄒批評「政權用盡各種方法想去熄滅維園嘅燭光」,又指警方禁止維園集會以至拘捕她的邏輯都非常荒謬,「由一開始話係疫情問題所以要禁止集會,由禁止維園集會講到禁止宣傳集會,由禁止宣傳集會可以再跳到去禁止宣傳任何相關六四嘅事情、任何六四嘅悼念」,反映警方其實向市民表明,「係唔可以講六四」、「唔可以悼念六四」。她反問警方:「呢個係咩荒謬嘅邏輯?係咪疫情就大晒到,唔可以畀大家講任何大家係有共鳴嘅、有關注嘅議題?」
現場有支持者鼓掌聲援,高呼「人心不死」,並舉起「燭光無罪」、「彤彤會戰勝歸來」等標語。鄒續稱前日早上已被捕,完全沒機會接近維園,認為警方指控「完完全全係一個以言入罪」。她指被扣留期間警方不斷展示「罪證」,包括facebook和報章撰文、媒體採訪、法院門前訪問及網上對談節目,批評警方以此恐嚇她,亦想恐嚇傳媒,令傳媒做敏感議題訪問時有心理壓力。
她認為現時香港情況就是政權懼怕再有人在傳媒和公眾面前講話,「將以言入罪無限擴大化」,但她強調「我講得出嘅,我承擔所有責任」,揚言「會繼續堅持呢個崗位,直到佢(政權)真係令到我再講唔到說話為止」。
她向所有參與打壓的人放話:「唔好再匿埋喺啲咩《公安條例》嘅技術性條文後面,擘大眼睇清楚其實你哋係做緊啲乜嘢,你哋係喺度幫一個劊子手抹去佢嘅罪行、你係幫緊一個屠夫政權去洗白歷史、你係喺一啲32年受盡冤屈嘅難屬、受害者嘅傷口上面灑鹽,你係喺度幫助鞏固緊呢一個不公義嘅一黨專政。」她直言預計政權會繼續打壓,但「相信今年香港人展示出嚟嘅力量,燭光係唔會就咁熄滅」。被問及會否擔心警方日後在不同公眾活動「講一次就拉一次」,她無畏無懼說:「即管放馬過嚟囉!」
警方以鄒幸彤涉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指她違反《公安條例》第17A(1)D條作出拘捕。鄒指警方曾到她與父母的住所共三處搜查,被扣留期間她禁食一天悼念六四,昨晨吃過早餐,身體無大礙。她笑言離開警署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回家沖涼及洗頭,並感謝港人毋忘六四。
鄒幸彤男友、內地維權人士野渡昨晚與女友短暫通電話,提到鄒在警署「瞓唔到、瞓好少」,他交代若干外界對事件的反應,交談後鄒要睡了。他直言與女友兩年沒見,預期日後女友無法進入內地,在香港亦會被親共團體攻擊。
前日共有四男兩女(20至75歲)被警方拘捕,分別被指涉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刑事毀壞、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與鄒同日被捕、報稱外賣速遞員的20歲姓張男子昨亦保釋,同於下月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