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語言生活狀況報告》,建議港府確立普通話與簡體字的法律地位,並把普通話教育融入考評體系。有在中國出生的家長大力支持:「現在中國很強大,(普通話教育)對他們(香港學生)的事業有很大的發展前途。」
上述句子有語法上的錯誤,可以說「普通話教育對學生有很大的幫助」,也可以說「學好普通話,在事業上才有發展前途」,而不是「普通話教育對事業有很大的發展前途」,可見一個在中國出生、自小學習普通話的人,不見得有可觀的事業前途,連普通的語言表述能力都欠奉。如果我是記者,會追問她在事業上有多大的成就,除了嫁給香港男人(事業型男人還是公屋阿伯)之外,有沒有別的成就?
話又說回來,這個女人表述能力雖差劣,但說出來的真相值得重視。我相信她說的是真話,學好普通話,走遍天下都不怕。會說普通話,會寫簡體字,等於踏上了通往世上最強的國家的通途,這麼好的語言和文字,為甚麼要讓不知好歹的香港學生學,為甚麼要白白便宜了香港人的下一代?
接受良好的教育,是一項特權。正如在中國,學習英語,是有錢人家的孩子的特權,是要額外花錢的。在香港,學習普通話和簡體字,也應該是權貴孩子的福利吧,何必提升平民/貧民孩子的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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