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鄒幸彤 「fb宣傳集結」拒解釋具體準則 支聯會:震懾港人

警拘鄒幸彤 「fb宣傳集結」
拒解釋具體準則 支聯會:震懾港人

【本報訊】六四32周年港人遭噤聲。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昨晨被警方以涉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拘捕,同案另有一名20歲青年被捕。鄒早前在個人社交媒體發表「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帖文,惟警方拒透露兩人涉案具體言論,亦未清楚交代拘捕準則。鄒被捕後稱「既然今晚不能點起燭光悼念,只好效法內地一直堅守的朋友,以絕食一天來明志」。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批評警方行動為震懾港人。

現年36歲的鄒幸彤是大律師,2010年加入支聯會做義工,六年後擔任副主席,亦是12港人關注組成員,近日多次就悼念六四議題接受中外傳媒訪問。昨晨7時許,鄒在其律師樓所處的中環夏慤道美國銀行中心外被捕。法新社拍下她被捕過程,並上載片段至YouTube,片中戴橙色口罩的鄒被三男一女便衣探員帶上警車,稍後被帶往中區警署。警方指她涉嫌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第17A(1)D條。其後探員到鄒幸彤住所搜查,晚上8時許鄒被押返荃灣警署通宵扣查,其間她向記者做出「派心」手勢。

■鄒幸彤曾在fb發表「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及「遍地開燈」等帖文,被警方指涉宣傳或公佈未經批准集結。

20歲外賣速遞員同被捕

同案20歲姓張男子在沙田被捕,報稱是外賣速遞員,消息指他是網媒記者,並非支聯會成員。

鄒原定昨晨到商台出席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但因被捕未有出現。鄒被捕後由律師跟進,其代表律師確認警方是以上月29日、即六四燭光集會申請被禁後的凌晨鄒在個人facebook發出題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的帖文作為主要指控。鄒又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既然昨晚不能點起燭光悼念,只好效法內地一直堅守的朋友,以絕食一天來明志。

翻查帖文,鄒以個人名義表示6月4日8時「仍會去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又指「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裏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越是想刻意撲滅,燭光只會越燒越廣,並終將成為焚毀專政的烈燄」。

新界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羅國凱交代案件,指上月27日警方已禁止支聯會昨日舉辦公眾集會,上訴亦被駁回,但有人不理會,透過不同社交平台繼續宣傳及呼籲巿民參與已被禁止公眾活動。羅確認被捕姓鄒女子為支聯會成員,記者兩度追問鄒幸彤甚麼言論涉違例、以及若她只是指自己會去悼念算不算宣傳、是否構成違法時,他僅稱言論「牽涉有呼籲」,實際內容是調查範圍之一,因涉及案情不便透露。被問到若巿民在自己社交平台講及六四集會相關內容會否犯法?羅沒正面回應,僅稱每人在網上的言論要獨立去看。

■鄒幸彤昨晚被押返荃灣警署時向記者做出「派心」手勢。now新聞畫面

HKDC譴責:思想也可被控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昨午到新界南總區了解事件,他坦言現時法律形勢嚴峻,質疑警方近日部署以至拘捕鄒都可能是想營造震懾、恐嚇港人的效果,製造寒蟬效應,重申支聯會不會到維園舉辦集會。蔡續稱,鄒是以個人身份表述,「這些表述與支聯會這段時間一直提及的立場、看法或呼籲不盡相同」,但否認割席。

總部位於美國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發聲明譴責警方拘捕鄒幸彤,認為事件反映香港已進入因言論和思想也可被控告、示威集會可以被列為犯法的年代。

大律師陸偉雄指,警方或認為鄒的帖文可能影響到其他人,但他以「行路小心啲」一話作例,這話對大部份人來說是善意,也可能有人認為語帶恐嚇,所以要看控方如何詮釋鄒的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