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依舊,也依舊在每年此際為自己為更多的生者死者而點起一支燭光。
三十多年來,每年從未中斷的那一片燭光今年已不再,無論用那一種理由、限聚令、國安法,官字兩個口加以收緊的任何藉口都好,總之再也見不到了。強加的禁令以及秋後算賬等等被監禁的人;加上特別指定法官的配合制裁判決,早已嚇怕人了,本該享有的基本人權自由,包括言論、 集會、 結社,在這二十多年中一點一滴的被剝削被取消終於歸零,正是可悲的現狀,只是,是否就被遺忘了呢?
三十二年過去了,六四沒有平反,真相隱沒在紛紜的傳說中,在竄改的紀錄在模糊的記憶裏,年輕人逐漸成了中年、老年人,再多的豪情壯志或夢想理想敵不過現實而成雲煙,更有不少人已含恨含怨離開人世,一萬一千六百多個日子,在此地或彼岸逐漸要叫人麻木了,不願再記起可又忘記不了,當年身臨其境的或者有更多的已是來不及的一切。而今天,當日為六四天安門事件而沸騰的人是否早已被迫遺忘?被抹去的歷史在各種打壓禁令下就不再被銘記了嗎?每一年此際,維園蜂擁而來的人潮,此來是為了紀念那些死不瞑目冤屈的靈魂,如今已呼喊不出的聲音,而那點點燭光是一種祝願,在另一個更廣大更自由的空間,放聲吶喊痛哭憑弔吧,天上人間點點星光與燭光正呼應着。
怎麼可能因為禁止;不能燃點起小小的燭光就被世人遺忘呢?人人心中的燭光有一天會滙聚成海洋,只要那微弱光芒仍在,只要仍能思考,只要能分清楚是非善惡,任憑各種打壓也不能熄滅心中那點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