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起訴兩名前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陳宇明和吳志雄,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二人獲准保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遭起訴的陳宇明現年41歲,報稱任職軟件工程師,曾當選資訊科技界選委,亦曾擔任公民黨執委,前年年初宣佈退黨,同年以「獨立民主派」身份出選區議會觀塘栢雅選區,最終落敗。該區由民主黨陳汶堅勝選,連任失敗的工聯會何啟明現為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另一名被起訴的候選人為55歲的吳志雄,前年出選沙田錦濤選區,當時報稱為退休教師,最終僅獲100票落敗。該選區由「馬鞍山守護線」成員許立燊當選。
廉署早前接獲選舉事務處轉介展開調查,昨落案起訴二人,各控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的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控罪指二人涉嫌作為前年區選候選人,沒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1F)及(1G)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按規定,候選人須在法定期限內,即前年12月29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