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收入做收數佬」港足卓耀國候判

「零收入做收數佬」港足卓耀國候判

【本報訊】前香港最佳年輕球員兼港隊成員、在本地足球圈有「壞孩子」之稱的卓耀國(圖),近期牽涉多宗淋油追債案。他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損壞罪,大狀求情時形容他是本港足球界最有潛質的年輕運動員,惟受疫情影響,曾有10個月零收入,在生活壓力下受友人慫恿,取酬擔任「收數佬」淋油追債。主任裁判官錢禮決定先索閱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始作判刑,其間卓須還柙至本月17日,另須賠償600元。

多位球圈名人撰求情信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透露,26歲被告卓耀國父母離異,他負責照顧年過80的祖父母。卓是本港首名加盟瑞士球隊的香港球員,本來月入四萬元,惟因疫情影響,案發前已有10個月零收入。卓曾從事運輸工作,但收入不穩,在經濟壓力下,經朋友介紹淪為追數佬,每單工作賺取200至300元酬勞。

卓獲多位足球界名人撰信求情,包括港足主教練郭嘉諾、足球總會董事陳志康及流浪球會主席莫耀強,莫在信中指卓是本港足球界最有潛質的年輕運動員,亦見到他過去努力的成果,可惜與壞分子為伍,最終犯案,望日後他能重返球隊。辯方指卓因愚蠢而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案發後已金盆洗手,但相信已不能重返球壇。

案情指,卓耀國於今年1月16日、26日及30日先後在將軍澳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三個單位潑紅油,並在外牆貼上催款通知。警方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卓,將他拘捕,搜屋後找到他犯案時所穿衣物。卓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本案上月提堂時,卓因缺席聆訊而遭裁判官發出拘捕令;同日下午他到法庭自首,稱因眼疾未能準時出庭。裁判官最終充公其保釋金,另准他再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卓另涉一宗性質相同的刑事毀壞案,將於本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應訊。

案件編號:KTCC439、8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