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傘陣女經理認暴動 官:量刑考慮集體行為

組傘陣女經理認暴動 
官:量刑考慮集體行為

【法庭直擊】

【本報訊】市民前年9.29在港島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在政總一帶遭埋伏便衣警拘捕,一名僅在示威前線與他人組傘陣的出版社行銷女經理昨承認暴動罪。辯方求情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曾用暴力或對警方造成損傷,希望法庭考慮她個別行為予以輕判。惟暫委法官周燕珠明言,量刑時主要考慮集體行為。被告還柙至6月17日待判。

被告黎曉曈(30歲)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控罪指她前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黎另被控管有一支雷射筆,控方最終不予起訴。黎被押離法庭時流淚向公眾席揮手,旁聽人士高喊:「撐住呀!」

案情指遊行未經警方批准,約兩萬人由銅鑼灣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往政總。黑衫示威者到政總後以交通圓筒及圍欄堵路,佔據夏慤道天橋。有人向政總擲磚頭及汽油彈,警方出水炮車及催淚彈驅散。

不涉人身財產損傷

至下午約5時,示威者在遠東金融中心外與警衝突,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及硬物,警方以催淚彈還擊。約500名示威者撤退並聚集在金鐘道一帶,當時被告站在示威者前排,與其他人組成傘陣對抗警方。當示威者後退至太古廣場附近,另一隊警員從樂禮街衝出,被告當場遭制服拘捕。警方從被告身上搜出黃色頭盔、濾罐、隔熱手套及護目鏡等物品。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女,其母2018年因子宮頸癌接受移除子宮手術。來自父母、朋友、前老師及前僱主的多封求情信均強調被告有良好品格,熱愛慈善工作,如今悔恨無法好好照顧父母,已深切反省。辯方續指,雖然被告當日身處示威者前排,但本案無證據顯示她曾作煽動或暴力行為,故應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惟暫委法官周燕珠引案例指,法庭主要考慮的並非被告有否進行個別行為,而是示威者集體行為。辯方強調被告沒領導角色,被捕後表現合作,亦沒對警方或行人造成損傷。控方亦同意,案情提及政總外暴動僅是作案件背景,本案無證據顯示金鐘道暴動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傷。

案件編號:DCCC2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