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2歲中菲混血街頭音樂人馬賦馳(Oliver Ma)去年8月在中環演出時,因沒戴口罩而被票控,昨被暫委裁判官葉成林裁定罪成,指表演不構成不戴口罩的合理辯解,罰款3,500元。曾多次在街頭演唱《願榮光歸香港》的他昨求情時指,自國安法實施後已三度在表演時被捕,質疑因他的政見問題而遭針對。他在庭外自言早已預料會被定罪,但希望告訴香港人若認為自己做的事正確,就應該堅持抗辯。
葉官昨裁決時指,口罩令雖在特定情況下可豁免,如健康因素、正進行高強度運動、進食等,但馬提出的理由都不構成合理辯解。他聲稱戴口罩會令他難以呼吸及影響演出,但同時承認即使戴上口罩仍可繼續表演;他指口罩會阻隔與觀眾的交流,及事發當日天氣炎熱,但這些原因都不在豁免範圍內。而且涉案片段顯示,事發時被告正在街頭自彈自唱,不屬於高強度運動,故裁定他罪成。
馬昨日無律師代表,他自行求情時透露,其表演器材被捕後遭警方沒收,但葉官指案情無提此事,着他自行與警方交涉。馬在庭外進一步指,警方至今未有解釋沒收其器材的原因,質疑此舉是要他噤聲,但他仍會繼續唱下去。
案件編號:ESFS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