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前年11月10日發起「八區遊行」,其中在荃灣有示威者以雜物堵路。有職訓局學生被警員搜出打火槍及士巴拿等物品,又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案件審訊時,學生稱當時誤取另一個款式十分相似的背囊,惟裁判官香淑嫻拒絕接納辯解,裁定罪成。辯方昨求情透露被告患有哮喘,只能勉強通過體能測試,望法庭判他入更生中心,惟香官表明判刑要有懲罰性及阻嚇性,按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並於服刑完畢後接受懲教署監管一年。
辯方呈上由被告馮天成(18歲)家人撰寫的求情信,信中透露被告還柙前就讀青年學院二年級,對資訊科技知識有濃厚興趣,希望他盡快服刑完畢,繼續學業。被告又對同住的祖父母照顧及疼愛有加,他之前透過學徒計劃成為冷氣技工,每月都將一萬元收入的一半分給祖父母作生活費,還柙期間也記掛他們的健康。
辯方另指,雖然報告顯示被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但被告本身患哮喘,亦只能勉強通過體能測試,望獲判入更生中心。
香官判刑指,本案涉及管有打火槍及士巴拿等物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性質及情節嚴重;判被告入住勞教中心,望透過嚴格紀律和勞動工作,在短時間內為被告帶來衝擊,警醒他勿再犯事。至於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香官則判罰款500元。
案件編號:WKCC37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