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修法 性侵成人刑事化

梵蒂岡修法 性侵成人刑事化

教宗方濟各修改《教會法》,將性侵成人刑事化,適用於神職人員和非神職人員,亦不再允許主教或高層包庇事件,未有恰當調查和懲處犯案者的掌權者將會被問責。新例將於今年10月8日生效。

主教包庇可革職

作出重大修改的是法典中的第1395條和第1398條,承認不只是兒童,成人也可成為性侵受害者,神父如「脅迫、威嚇和濫權」以使對方參與性行為可被免去聖職;同時亦指出在教會中擔任要職的非神職人員,如學校校長或教區經濟學家,也可因性侵兒童或成人而受罰。

梵蒂岡亦把「誘使」兒童或「脆弱的成人」參與製作色情物品刑事化,是首次正式承認這是屬犯罪行為。法例雖未有界定「脆弱的成人」,但梵蒂岡過往曾界定有關人士為基於身心障礙無法理解或作同意,或被剝奪自由的成人。

新例亦規定主教可因「應被問責的疏忽」或未有向教庭報告性罪行而被革職,不過就不會因不報警而被罰。方濟各指修法是「恢復公義」。

美聯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