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選委會選舉將於今年12月展開,選委會當然委員、選委會界別分組選民及立法會新增功能界別的選民(被稱為「特別選民」)於昨日至7月5日登記,供「當然委員」登記申請表列明,申請人須反對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推動或實施自決主權或治權、全民公投、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等。
政府昨刊憲宣佈《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生效,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其中362席屬毋須經選舉產生的當然委員。選舉事務處上載的當然委員新登記申請表,包括校務委員會主席、校董會主席、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當然選委除須簽聲明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之外,更要求其資料可披露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選舉事務處及選委會,作查核之用。
此外,聲明要求候選人不可利用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任何形式的對抗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無差別反對政府提出的議案等「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有關條文疑似針對去年民主派初選,爭取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並否決財政預算案。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接受本報查詢時指,有關聲明要求屬預料之內,指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之下,在各個範疇內列明「愛國者」條件不足為奇,相關條件亦只屬現今政治環境下的表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