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盜失物銀包藏雪櫃底 內有逾5萬現金 拾獲者:佢冇點算金額

警涉盜失物銀包藏雪櫃底 
內有逾5萬現金 拾獲者:佢冇點算金額

【本報訊】駐守機場客運大樓報案中心警員涉監守自盜,將一個由市民拾獲、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失物LV銀包,藏於報案中心茶水間的雪櫃底。物主去認領時發現警署沒記錄,男警一度向同袍否認曾處理失物銀包,在追問下才承認,同袍終在雪櫃底尋回涉案銀包。男警否認盜竊罪受審,路不拾遺的空姐供稱,她將銀包交到警署報案室,當日被告不點算金額,兼稱「無人認領你都唔可以拎到啲錢」,她坦言感到奇怪及不合理。

被告馮奕鈞(28歲)被控2019年2月13日於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7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偷竊一個價值7,000元的銀包,內有現金56,090元、香港身份證、回鄉證、駕駛執照、多張銀行提款卡及信用卡、八達通及一些個人卡片等的陳振宇財產。

■被告馮奕鈞涉嫌偷竊一個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LV銀包,被控盜竊罪。資料圖片

稱「冇人認領都拎唔到錢」

曾任職空姐的證人楊麗妍稱,案發當晚她與丈夫及女兒從墨爾本返港,並在一架手推行李車上發現一個銀包,她據卡片資料嘗試聯絡物主但不成功,故將銀包交到報案中心。由於銀包內有不少現金,據她曾處理同類事情經驗,知道需由第三者點算金額,貴重物品應到警署報失處理較為合適,而非機場失物認領處。她到報案室後向一名戴眼鏡的軍裝警員報告事件,警員打開銀包望過後,於一張白紙登記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手提電話。

楊稱該警員說「呢個銀包有身份證㗎喎,就算三個月之後冇人認領,你都唔可以拎到啲錢同個銀包」。楊對警員說法感奇怪,當時警員更沒打算查看銀包,以她認知警員不點算金額做法不合理,故她要求警員數錢。

警員拿出一叠紙幣數,稱:「嗱,我當呢度有十張一千蚊紙。」他並用此來量度其他銀紙,共5叠,但沒翻開銀紙數。除了1,000元,再有一疊500元和20元散紙,「佢都係用手指掃一掃」,但沒逐張數,亦沒做記錄。由於已深夜,她又帶着小朋友,故問警員可否離開,警員說「走得喇」。回家途中她再收到警方電話問她有否將銀包交警署。楊在認人程序沒認出被告是當日接待她旳警員。

物主指警署沒紀錄

物主陳振宇則供稱遺失銀包後有人聯絡他稱已將銀包交到報案室,他當晚遂到報案中心欲認領失物,但當值警員卻稱找不到紀錄。至翌晨1時多,他才被告知「個銀包搵返」。

物主報案後,警方終在報案中心茶水間的雪櫃底正中央找回涉案銀包,控方指銀包是遭被告放在雪櫃底。案發時被告是唯一駐守機場報案中心的警員,按照規定,警員接到報失個案,應在電腦系統及流水簿中作出記錄。

案件編號:STCC1101/20

物主陳振宇

■拾獲銀包的證人楊麗妍昨指被告不點算金額做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