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TATP案 專家:爆炸最多致手指骨折

藏TATP案 專家:爆炸最多致手指骨折

【本報訊】明愛馬鞍山中學前年11月疑有學生收藏兩包TATP爆炸品,校方報警,兩男生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昨續審。控方昨傳召爆炸品處理專家作證,指檢驗後證實涉案爆炸品屬初級起爆炸藥TATP,性質敏感兼危險,份量較少只有八分之一粒豌豆大的一包,點燃後最嚴重也是輕微燒傷;份量較多的一包燃點後則可引發爆炸,最壞會造成手指骨折,但「炸甩」手指機會微。

爆炸品處理課警司黎遨遊供稱,案發日他穿着保護衣、頭盔和面罩等裝備,進入學校地下男廁檢查案中兩包白色粉劑,證實為TATP。他將粉末放入載有火酒的採樣樽,再將餘下的微量粉末作點燃測試,粉末瞬間發閃光,並升起一呎高火光但轉瞬即逝。

難炸甩手指

黎表示,TATP屬初級起爆炸藥,是高性能爆炸品,敏感和危險,估計爆速為每秒1,000米,潛在爆炸力不容忽視。案中份量較少的一包,因只有八分之一粒豌豆大的份量,威力較小,點燃後最嚴重後果也是輕微燒傷。另一包有四粒豌豆大小份量的粉末,手持燃點後有機會造成骨裂或骨折,但炸甩手指機會甚低。

除TATP外,涉案炸藥還包括一發火藥驅動工具的「空包彈」。軍械法證專家黃金鋒表示,空包彈沒有實彈彈頭,涉案空包彈設計是用於驅動工業用的打釘工具,彈尖漆有紅色,屬大威力彈種。空包彈可用於道具槍、軍事模擬訓練用途,但仍具一定危險性,一旦當中火藥被激發燃燒膨脹,會產生高壓高熱氣體噴出,近距離可致身體受傷。

兩名被告為當時18歲的黎文光及16歲趙姓男生,二人同被控管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高性能炸藥;黎另涉管有四粒豌豆大小的TATP,及一枚空包彈。案件由法官郭啟安審理。

案件編號:DCCC3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