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嬉笑怒罵方式諷刺時弊的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去年遭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其中一集內容污衊和侮辱警方,港台其後更宣佈停播該節目。香港記者協會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去年8月就事件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決定,案件下周一(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記協稱由於法律開支高昂,現發起眾籌以支付訟費,目標金額為200萬元。
記協表示,由於保安局曾公開表明網上眾籌可能有涉嫌詐騙和洗黑錢風險,早前亦有發起眾籌的組織被凍結資產,為免惹起嫌疑,記協決定不接受匿名或任何有附帶條件的捐款,只會採用傳統的支票入賬形式處理。
記協稱已為是次眾籌開設一個專屬銀行戶口,呼籲有意支持司法覆核的人士,將支票郵寄到灣仔駱克道348-350號恆發商業大廈15樓A室(支票抬頭:香港記者協會),來郵需列明「《頭條新聞》司法覆核案法律費用」。記協強調會一律退回所有未列明用途的支票。
是次眾籌目標金額為200萬元,一旦捐款數目達標,記協會即時公佈及停止收款,籌得款項將全數用於《頭條新聞》司法覆核案,餘款將撥入「保護記者基金」, 為因工作而遭受暴力或任何侵犯的新聞工作者提供法律費用資助。
通訊局去年裁定,港台去年2月播出的一集《頭條新聞》當中,由藝人王喜客串主持「驚方訊息」環節具有污衊或侮辱警務人員的效果,裁定港台違反 《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第2(b)段的規定,即「可能導致任何人士或羣體基於社會地位等原因,而遭人憎恨或畏懼或受到污衊或侮辱的材料」。
記協指通訊局裁決不但限制港台製作節目的自由度,更大幅縮窄香港媒體諷刺時弊的空間,遂於去年8月聯同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裁決,案件排期下周一在高等法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