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9月2日開學日,網民號召「港鐵超合作運動」,在不同港鐵站阻礙車門關上,警方拘捕多人。兩名學生早前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在公眾地方藏有彈弓和鋼珠攻擊性武器及公眾妨擾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昨判刑指,報告顯示兩人沒有悔意,須判處懲罰性及阻嚇性刑罰,分別判他們入更生中心及一年監禁。
被告包括職業訓練局一年級學生連俊雄和大專生李浩森,皆為19歲。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喊:「照顧好自己啊!」李把雙手手掌放在頭頂、以手臂做出心形手勢回應。
辯方求情時同意,連近年行為不良好,但他在保釋期間有穩定工作,顯示他傾向改變,希望法庭判監盡快了事,讓他展開新一頁。辯方另為李呈上六封求情信,當中科學院副院長及通識科教授稱讚李天資聰敏,為人有禮,品行良好,虛心學習,態度認真,對社會變遷有所反思。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指,連中三輟學,曾與損友流連街上並曾自稱三合會,有包括入屋犯法,襲擊傷人、與16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等五次定罪紀錄,可見其守法意識薄弱。他並指,連所藏有的鐵珠可傷及眼睛及其他重要部位,最終判監12個月。
至於李,施官認為他沒展示悔意,案發於早上上班繁忙時間,對市民造成不便,李的行為必然會引發其他人跟隨犯案,激發情緒和引起衝突,望李在更生中心學習尊重法律。
案件編號:WKCC13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