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就讀明愛馬鞍山中學的男生被指前年11月將俗稱TATP的炸藥帶回校園,事後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案情指,被告主動向化學科老師透露帶了「幾好玩嘅」化學物品回校,老師沒收物品後告知校長,校方決定報警。老師在盤問下表示,最初不知TATP是爆炸品,亦同意被告應不會在學校學習到有關知識,被告有可能不知道錫紙包內有爆炸品。
兩名被告依次序為當時18歲中六學生黎文光及16歲趙姓中四學生。二人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他們前年11月27日在新界馬鞍山錦英路2號管有一個錫紙包裝、載有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粉末,即TATP高性能炸藥。黎另涉管有另一載有TATP的錫紙包及一枚空包彈,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黎當日早上排隊等候上課,期間向化學科老師張善恩表示帶了「幾好玩嘅」化學物回校,張沒理會他。至中午,張擔心該化學物有危險,遂到班房找黎。黎將一個錫紙包交給張,並表示內有TATP。同日午間集會,張看見趙手持一個錫紙包,外形與黎所帶的十分相似,遂上前查問,趙表示錫紙包內有茶葉。閉路電視亦拍到午間集會前,黎於有蓋操場坐在趙身旁打開一包錫紙。兩人觀看後,黎將錫紙包交予趙。張把事件轉告訓導主任,主任着趙留下,趙在查問下表示是玩的東西,「加水落去變凍好得意」。
張善恩昨在辯方盤問下供稱,最初不知TATP為何物,上網找資料才知是爆炸品。辯方質疑,張其後在禮堂發現類同錫紙包時沒有即時沒收,張解釋他擔心有危險,希望物品移動時「唔好咁多經手」。辯方追問:「學生移動緊(錫紙包)你唔驚?」張回應「都驚㗎」,但沒再解釋。張表示趙沒選修化學,中三科學課程的內容亦不包括爆炸品,「佢唔應該會喺學校入面學識」。觀乎趙在禮堂裏的從容表現,張認為他不似知道錫紙包內有爆炸品。
校長得悉事件後會見兩名被告。黎透露曾在家中測試涉案化學物,用火燒後只聽到「啪」一聲。警方及爆炸品專家接獲校方報警後到場,專家提取小量粉末進行火燄測試,顯示兩包粉末均為高性能起爆炸藥,其中一包粉末份量較多,可對人體造成嚴重損傷。
兩名被告同日下午被捕,趙在警誡下表示:「嚿嘢係黎文光同學畀我嘅。佢話燒咗會爆,殺傷力唔大。我唔想要,所以攞喺手唔知點處理。」
此外,黎的電腦瀏覽紀錄內有炸彈、炸藥及當時社會事件的相關資料。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