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利協鑫(3800)公佈,就上月底公佈手上所持的協鑫新能源(451)8.651億股,或佔該公司股份4.11%股份,被貸款人聲稱行使對質押股份的擔保權益,作出跟進事宜。
集團稱,已就貸款人聲稱行使對質押股份的擔保權益一事向香港警方報案,同時與顧問合作,選擇一間獨立調查公司協助進一步調查。
保利協鑫5月底指出,該部份股份是在前年8月抵押予獨立第三方貸款人,貸款額為6,000萬美元(約4.62億港元),但集團後來指出,去年2月僅收到220萬美元(約1,716萬港元),大幅低於原本貸款金額。去年5月,集團反收到貸款人的違約通知, 聲稱其違反貸款協議,並在次月把股份「沒收並出售」。不過公司指在被沒收股權後,仍持有49.24%,掌握其經營權,故仍入賬為附屬公司。
保利協鑫4月1日因未能刊發業績停牌。其後披露發現,德勤就一項5.1億元人民幣建造合約出現問題進行詢問,並委任法務會計師以解決問題,但集團仍未能釋除德勤的疑慮,故辭任核數師,至今仍未能刊發已審核的財務報告及年報。